打击养老诈骗行动已批捕7594人,最高检:追赃挽损面临三大难点

导读 记者 | 程大发编辑 | 翟瑞民2022年11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志杰...

记者 | 程大发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11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志杰介绍,今年4月,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7594人,提起公诉8516人。目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已转入常态化阶段。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67亿人,占总人口的18.9%。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2022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由最高检等12个国家部委共同参与。

张志杰介绍,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涉及养老产业的1292人,提供所谓“养老服务”的561人,投资所谓“养老项目”的470人,销售所谓“养老产品”的423人,宣称“以房养老”的69人,代办所谓“养老保险”的126人,开展所谓“养老帮扶”的29人。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介绍,从检察办案情况来看,养老诈骗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犯罪手法虽然千变万化、层出不穷,但本质上都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需求设计骗局。”张晓津说,这次专项活动重点打击的六大领域养老诈骗,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投资理财型,常见的养老产业投资、收藏品投资、“以房养老”等都属于此种类型。张晓津介绍,当下,投资成为老年人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选择,但许多老年人缺乏投资知识和风险意识。于是“区块链”“元宇宙”等新科技概念、“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政策,“以房养老”“候鸟式养老”等养老概念都成为诈骗犯罪的幌子。

此次,最高检发布的第二批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中,汪某、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一起利用老年人不了解“区块链”等新概念,打着“支持国家‘一带一路’发展”的幌子,假借投资赠送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案件。

第二类是健康养生型。张晓津表示,健康是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的“本钱”,也往往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所依托的借口或目标。所谓的“神医”“神药”不仅治不了病,还诈骗养老钱,甚至耽误正规治疗,危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三是精神娱乐型。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前提下,精神享受也成为当下老年人的追求。有的利用独居老年人的情感缺失设置感情骗局、亲情骗局;有的则利用老年人热衷的广场舞、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设置骗局,可谓无孔不入。

例如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四。从2020年11月起,叶某亚伙同纪某波等人假冒中医专家坐诊为老年人看病。为精准诈骗,叶某亚等人以年龄、家庭经济状况等条件对老年人信息进行筛选,主要选择年龄大、家境殷实、曾有过大额消费记录、子女不在身边等特点的“病人”作为诈骗目标。至案发,共骗取9名老年人31.9万元。

养老诈骗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但此类案件中,追赃挽损往往面临多个难点。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曹红虹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追赃挽损的难易程度与犯罪所得的实际去向、犯罪人员的经济状况等客观因素密切相关。

曹红虹介绍,目前面临的难点主要包括:一是绝大部分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用于个人挥霍、不负责任的投资经营或者违法犯罪活动,案发时资金链已经断裂,赃款赃物客观上无从追缴。二是犯罪人员通过“地下钱庄”“非法第四方支付”等非法渠道掩饰、转移赃款甚至跨境洗钱,导致追赃挽损工作十分困难。三是部分尚处于经营中的项目以及易毁损、易贬值涉案款物处置变现难度大。其中,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追赃挽损的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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