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被判死缓!连续两日判监4“警虎”均是孙力军团伙成员

导读继昨日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中三“警虎”——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和山西省原副省长...

继昨日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中三“警虎”——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和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同日被判刑后,今日(9月22日)上午,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中唯一的原正部级官员傅政华被判刑:死缓!

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被告人傅政华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傅政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9月22日,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央视截图

受贿16年敛财1.17亿,包庇涉嫌严重犯罪的弟弟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傅政华犯有两项罪名,一是受贿罪。

2005年至2021年,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

公开履历显示,67岁的傅政华,1955年3月生,河北滦县人。1970年12月,15岁的傅政华开始参加工作 ,在公安领域一干就是48年。从北京市公安局普通侦查员做起,一步步做到了后来的公安部常务副部长。2018年3月傅政华出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2020年5月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21年10月2日被官宣落马。

2005年,在傅政华从警的第35年,他从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调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履新后在这个副厅级岗位上开始受贿。

之后的16年,他在公安部、司法部、全国政协等多个岗位敛财,受贿直至2021年10月落马前。

其次,是包庇涉嫌严重犯罪的弟弟,犯徇私枉法罪。

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死缓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认为,傅政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傅政华徇私枉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

鉴于傅政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尚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傅政华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傅政华。资料图

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

今年3月,傅政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通报相当严厉,通报称,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

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

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和旅游安排;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

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力军政治团伙中4人已判刑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披露傅政华“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傅政华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且是团伙中唯一的落马正部级官员。

傅政华与孙力军曾在公安部共事5年。

孙力军比傅政华小14岁,1969年1月生,山东青岛人。他早年在上海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2008年出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正式踏入警界,彼时傅政华是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3年8月傅政华出任公安部副部长,成为孙力军的上级。其后,孙力军升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傅政华已是正部长级的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2018年3月23日,孙力军被任命为公安部副部长,而任职公安部副部长五年的傅政华则同日卸任,出任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司法部部长,成为首任部长。

孙力军任职公安部副部长两年后,2020年4月19日被查。一年5个月后,2021年10月2日在全国政协任职的傅政华被查。

而孙力军团伙中其他成员,则多为攀附其上位。

察时局注意到,今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反腐专题片《零容忍》详细揭露了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副部长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贪腐案查处内幕: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攀附孙力军,四人在孙力军的运作下,被提拔到省部级的高位。

此外,今年3月落马的刘彦平,曾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他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中也提到“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孙力军政治团伙。据央视截图

随着2020年4月孙力军被查,其团伙成员随后纷纷落马。

目前,孙力军团伙已披露的7名成员中,3人昨日被判刑: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敛财4267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敛财7343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1333万余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中唯一的原正部级官员傅政华,敛财1.17亿元,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今日被判死缓。傅政华是目前已判决的4人中敛财最多,也是判刑最重的。

而已一审开庭受审还在等判决的王立科、孙力军,两人受贿金额更是远超傅政华。

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今年6月17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控受贿4.4亿余元,当庭认罪悔罪,目前尚未判决。据《零容忍》披露,王立科既大肆受贿,为攀附孙力军也大肆行贿,他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美金装进海鲜盒子里),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

而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的 “头目”孙力军,今年7月8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控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19年间任上受贿6.46亿元,非法持有枪支2支,还非法炒股。孙力军也当庭认罪悔罪,目前尚未判决。

这6名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的审理法院,多有交叉。如昨日被判3人,均在河北受审,邓恢林案在保定中院宣判,龚道安案在唐山中院宣判,刘新云案在廊坊中院宣判;而傅政华案、王立科案、孙力军案均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最后落马的刘彦平,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彦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孙力军政治团伙已覆灭,而肃清其流毒影响则是政法部门正在进行的一项工作。

公安部党委已于今年1月成立“公安部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

《学习时报》日前刊文指出:孙力军政治团伙是严重危害党肌体健康的毒瘤,流毒影响到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法干警。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正视“毒症”之重、“毒灶”之广,坚决避免出现肃清流毒影响“翻篇过关”“事不关己”“冷热不均”等消极现象。

文中要求:线索核查要到位,对中央通报中提及的问题、有关单位回溯揭批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必须深挖彻查。“人、事、案”排查处理要到位,全面排查与孙力军政治团伙密切接触交往的重点人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央视客户端 、学习时报)

文: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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